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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练洪洋 笔名:练洪洋 地区: 行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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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簇拥未必就是宜居城市
鲜花簇拥未必就是宜居城市
练洪洋
昆明市委书记杨崇勇1月2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昆明市将用5年时间,把这座著名的春城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5年后的春城昆明将尽显“春城无处不飞花,花开寻常百姓家”的惬意和优美,成为中国最适合居住的城市之一。(见1月20日中新网报道《昆明打造宜居城市》)
在走马观花的游客眼中,昆明的确是一个“宜居城市”——四季如春,鸟语花香,风景如画,民风淳朴。但是,在昆明市民眼中,它是否属于“宜居城市”?那就不一定了。不要说现在的昆明还面临着许多“不宜居”的“城市病”:城市规划水平不高、绿化不足、城市空间受限、污染严重、交通不便、经济欠发达、就业问题等等,即使再过5年,实现了杨书记所提出的目标——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春城无处不飞花,花开寻常百姓家”,昆明也未必就是“宜居城市”。
虽然,时下的“宜居城市”还是一个“概念股”,没有具体而又细致的标准。但有一点基本达成共识的是,“宜居”至少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硬件与软件。硬件方面,应该包括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居住设施、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就业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软件方面体现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等等。
由此可以看出,自然生态环境只是硬件建设中的一个小方面,即使城市里鲜花簇拥,也未必代表其他方面的硬件建设就达到“宜居”的境界,即使硬件建设达到了,也不意味着软件建设符合“宜居”要求。试想一下:即使某城市自然环境美丽如画,但居民经济收入不高、生活质素低、社会法治水平低、诚信环境差、缺乏基本的公平正义与自由,这样的城市算得上“宜居”吗?
建设“宜居城市”,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缺一不可。重“硬”不重“软”,所建设出来的“宜居”,是形式的、狭隘的、表面的“宜居”,不是以人为本的“宜居”,不是城市居民需要的“宜居”。如果要在两者要分出一个孰重孰轻来,软件甚至比硬件更重要一些,良好的人文、法治、民主环境比美丽的自然环境更“宜居”。
自从我国引起“宜居城市”的概念之后,各地纷纷以“宜居”为目标建设城市,这本是好事,说明各级政府已开始把注意力从单纯的发展经济转向关注人居环境、生活质量,但是一哄而上就容易犯傻,有的人就把“宜居”当作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来搞,掏空“宜居”内涵,或者用“盲人摸象式”的理解来建设“宜居”,出现了只重外表不重内核、只重硬件不重软件的现象,这是要不得的。
相关新闻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1/20/content_4076222.htm
“关矿令”焉何成了“哑炮”?
“关矿令”焉何成了“哑炮”?
练洪洋
日前,国家发改委负责人严厉批评有些省(区、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行动缓慢,湖南等榜上有名。特别是福建省,至今未完成一处煤矿关闭和吊证。(见1月16日 《工人日报》)
国家发改委最早在去年11月21日就发出了第一批580处实施关闭与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名单(见11月22日《新京报》)。距今过去足足40多天了,有的省份居然纹丝不动!
如果在古代,中央政府的政令要用快马加鞭的方式发送至各省,地处东南沿海地区慢一些日子才能收到政令,或许情有可原。可今天,为什么还出现人命关天的政令出了京城落不到地方的现象呢?
对此,我不愿意作出地方政府违抗中央政府的解读,“关矿令”成了“哑炮”,除了“一刀切”式政令天生的不足——一刀切难免会“误伤”,甚至会滥杀无辜,所以执行起来难度大——之外,背后更多的是各方利益在博弈。
“关矿令”直接伤及矿主的利益,这是无疑的,但如果只有矿主的利益受损,事情也就不难办了。由于煤矿尚处于暴利时代,所以普遍存在利益均沾现象,资本一旦与权力形成利益链,清理起来就难多了。包括被点名的几个省,都曾经信誓旦旦要按要求完成非法煤矿清理工作,结果却是只闻楼梯响。
地方经济是利益链重要的一环。有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煤矿产业成为地方支柱产业,一声“关矿令”,可能让这些地方的财政发生“大塌方”,这样的政令即使再好,恐怕也难以得到地方政府(甚至是矿工)的支持。所以,他们总是持观望态度,甚至是阳奉阴违,就像前些天央视暗访湖南某地煤矿一样,不知记者前一天拍下偷采镜头的当地官员还口口声声说非法煤矿已停了半年了。
除了地方利益,煤矿的利益格局中更掺杂了官员的私利,许多大权在握的官员都觊觎煤矿的暴利,以权谋私,为非法煤矿的生存、开采大开绿灯。官煤勾结,已经成为时下的潜规则,与黑煤矿勾结的官员才是中央政令遭遇“肠梗阻”的真正黑手。而且,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政令停在哪一级,就说明政令触令了那一级官员利益。
面对这种局面,有关方面也应对“关矿令”本身进行检讨,不要采取“一刀切”的懒汉式做法。比较有人情味、有效的做法是“胡萝卜加大棒”——既要对那些胆敢违抗政令的官员挥起“大捧”(这么多省“不听话”,没有一位相关官员受到处分,哪怕是点个名),严格问责,只有把乌纱与经济利益(包括他们的私利)摆在一起,见到了“棺材”,他们才会“掉泪”,作出抉择;又要为利益受损者递上“胡萝卜”——对那些因为煤矿被关、经济利益严重受损的地方进行经济援助、补贴,减轻地方政府对煤矿的经济依赖,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只有这样,才能上下一心整治非法煤矿,才能釜底抽薪,彻底断了非法煤矿生存的空间。
相关新闻链接: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7/4028633.html
一年只为民办十件实事?
一年只为民办十件实事?
练洪洋
四川省政府日前提出了 2006年度为全川人民办十件实事的目标项目,其中包括农村人口饮水等。“十件实事”于日前公开发布,并公布电话向四川人民征求意见。(见1月10日 四川新闻网)
纵观四川方面公布2006年要办的“十件实事”,涵盖了农村、就业、医疗、教育等等方面,都是时下的热点、难点问题,件件都是实事、好事,都是民心工程,解决好了,对社会的稳定、发展的作用不可低估,似乎值得民众奔走相告。可是,仔细一想,分明又不太对劲。
你相信吗?——整个四川,就只有这“十件实事”需要省政府解决!就我的家,2006年需要解决的“实事”恐怕也不止十件,遑论中国第一人口大省!
一省之政府一年之内才为人民办十件实事,就足够了吗?!民众会答应吗?即使件件得到圆满解决,值得拿出来大张旗鼓地宣扬吗?
我继而担心,如果四川还有大事、实事亟需办,且又不在“十大”之列,怎么办?不办,或者等明年列入“十大”之后再办?
“为民办×件实事”不知何时成风,刮遍大江南北,而且多以“八”、“十”为数。笔者用“十件实事”为关键词“百度一下”,竟然搜195000个相关网页,从各省政府到市、县、乡镇,甚至小小一个街道办事、一个科室,也向社会承诺为民办“十件实事”!流风所及,恐怕到时家长也要向家中的妻儿老小承诺办多少件“实事”了。
当然,为民办实事,哪怕是一年办一件,也比一件不办,一杯茶一张报纸过一天,成天开会务虚、放空炮好。只不过是,作为纳税人用钱养着的政府,其天职及安身立命之所,就是为纳税人服务,为民办实事。属于政府应该做的事,有一件办一件,有一百件就要办一百件。办到了,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办不到,就是失职;办到了,是应该的,用不着“表扬与自我表扬”,办不到,就应该受到公众的谴责,甚至是问责。
政府放弃应该承担的全面责任,择其要者向公众承诺“为民办×件实事”,说到底是机械主义、形式主义的幽灵在作怪,是荒唐的政绩观——因为“实事”看得见摸得着,容易出政绩——在起作用,并非是执政为民的表现。
毛泽东曾经讲过,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同样,作为地方政府,一年内办民众几件所谓的“实事”并不难,难的是自始至终履行职责,把事关公众的大事小事都当作实事来办,不计数量,不求表扬。
相关新闻链接:http://news.tom.com/2006-01-10/001V/10299789.html
当以理性的态度审视现行计生政策
当以理性的态度审视现行计生政策
练洪洋
日前,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十一五”时期,中国将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下最大力气做好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见1月9日 中新网)。
张维庆是在回应近来有些媒体关于“放开二胎”的传闻,而说这番话的。官方的表态,意味着给民间一段时间以来对现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讨论定了调、封了口。但我还是认为,时下是到了理性探讨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何去何从的时候了。
中国现行生育政策已经施行了20多年,独生子女一代已经长大,并陆续已经进入生育年龄。中国社会已经提前出现人口老龄化症状,据联合国估计,中国的老龄化问题将比20世纪的欧洲更加严重。
如果再维持低生育率的政策,等第二代独生子女长大之后,情况将可能变得更糟。据预测,2035年,中国每4个人里面就有超过一个老年人,那时候,中国的老年人数量,将比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这五个发达国家的总人口加起来还要多。
人口老龄化将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西方学者普遍认为,人口老龄化会使劳动力年龄人口比例相对下降,劳动力资源相对缩减,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社会生产和开发,会带来严重的经济后果。同时,老龄化社会又必将面临更严峻的医疗保障、养老形势。两个相反因素共同作用,结果可想而知。
无怪乎日本厚生省的报告无不忧虑地提到,到下一个千年结束时,东京就将成为一座被废弃的城市,日本将空空荡荡。据联合国预测,到2100年,欧洲和日本的人口将减少一半。对生育率水平低下的发达国家来说,出生率不足的含义就像人口爆炸那样意义深远。
经过解放后半个世纪多的社会实践,我们对于人口的多寡与经济水平、社会发展的关系也许有一个全面的、理性的认识。解放初,我国人口才有5亿多,但人民基本处于温饱不能自给的状态,而到了今天,人口已达12多亿,但我们发现我们的生活水平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有了极大的提升,人民丰衣足食,安居乐业。这虽然不能说是“人多力量大”的结果,但至少也说明了人口的多寡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财富水平并没有非常直接的关联。
人口计划生育,左手是人口膨胀,右手是老龄化;手心是民众权利,手背是公共利益,何去何从,取舍的确有些不易。但不管如何,对于已经实施了20多年的政策,而且是到了节骨眼上,应该以理性的、科学的态度重新审视,检讨得失,并决定未来的政策走向,而不是因为按照惯性,一味走下去。如果再过20年,才后悔当初,像当年后悔批斗马寅初的新人口论那样,那就晚了。
相关新闻链接:
http://www.chinanews.com.cn/news/2006/2006-01-09/8/675375.shtml
社保基金“试水”,请穿上“救生衣”!
12月27日中新网消息:中海信托定向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发行一年期,总计30亿元的信托融资,为铁道部募集低成本资金。这是全国社保基金为寻找新增值途径首次试水信托理财。
面对社保基金的严重不足,而有上千亿社保金处于冬眠状态,社保基金录求增值,无疑是一种积极的尝试。如果理财成功,必将为更多的社保基金,甚至是其他基金探索到一条成功之路。
而且,我们也可以看出,这次社保基金理财是非常谨慎的,选择信誉度较高的中海信托,资金流向也倾向于风险较小、收益较为明显的垄断企业——铁路运输,说明社保基金决策者是明智的、慎重的。
对于这笔30亿的信托理财资金,最终会面临什么风险,会是有什么收益,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现在谁也说不清,市场总是有风险的,成与败的可能都存在。但是,在目前的机制下,人们对这种投资行为的忧虑,并非仅仅来自市场风险。
谁都知道,社保基金,是一个公共基金,在一个监管手段不完善的机制下,公共基金很可能就成为“无主基金”——无人监督,无人问责的基金,亏了就亏了。这些基金,如果操控在清正廉明、一心为公者的手上,风险相对单纯一些,就会低一些,万一不幸如果落入某些心术不正者的手上,那就真的堪忧了。结果可能是:风险是大家的,收益是少数人的,一句“市场风险”掩盖了所有的真相,百姓就这样吃了哑巴亏。
而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发生社保、养老、住房公积金等社会公共基金被挪用、贪污、亏空的事件。像年内爆出湖南衡阳2.53亿元住房公积金“神秘失踪”大案,至今仍未查清责任。公共基金漏洞有多大,因此可以窥斑见豹。
因此,我认为社保基金在大规模“试水”前,一定要穿上“救生衣”。这“救生衣”当然不是规避市场风险的灵丹妙药——市场从来就有风险,没有战无不胜的良策,而是要规范基金投资制度,包括事前决策、执行监督、会计、审计、信息公开等等制度,要让事关老百姓养命的基金在最低的人为风险下,进入市场,要让公共基金在公众的监督下进行运作。这样,即使投资失败,公众也能坦然接受败局。
未雨绸缪,不要等到局面不可收拾了,才来找原因、分责任,再亡羊补牢,百姓经不起折腾。
相关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5/1227/09/25VILAU50001124T.html
幸好“教育改革是成功的”!
幸好“教育改革是成功的”
练洪洋
言论自由时代就是好,你想说什么都可以,信口雌黄也无妨。
前阵子,国内媒体经常炮轰“医改”,认为“医改不成功”,后来卫生部放话:“医改”并非不成功!媒体不依不饶,部长再次重申:不讨论“医改”成功与否。“教改”也是被炮轰的领域之一,连原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也持类似观点,今天,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又强调:教育改革是成功的!(见12月23日《东方早报》)
教育部发言人的话我爱听,“教育改革是成功的”的论调令人鼓舞。
幸好“教育改革是成功的”,才能让85%的国民自己掏钱,来接受义务教育;才有可能让20%的大学毛入学率,如果教育改革不成功,那我们自己掏钱也接受不了义务教育了,更甭想念大学了;
幸好“教育改革是成功的”,才有那么多只要掏高价择校费就可以进入的“优质学校”,让父母们掏尽一生的积蓄,打破头将孩子送进名校,如果教育改革不成功,即使我们有钱,也没有名校可读;
幸好“教育改革是成功的”,大学才可能像雨后春笋般建起来,大学才能超规模扩招,大学入学率才会直线上升,虽然大学生就业率连年走低,至少大学普通率是提高了嘛,要是教育改革不成功,学院能随便升格成为大学吗?抄袭者能当上教授吗?大学城能遍地开花吗?
幸好“教育改革是成功的”,教育才成为产业化,家长们为了孩子读书节衣缩食,一位农民要用13年的纯收入才能供一个女子读大学,为国家拉动内需要、发展经济作贡献,如果教育改革不成功,教育要国家大量投入,国家哪来这么钱;
幸好“教育改革是成功的”,才能让现在的小孩子个个背着十几斤重的书包上学,才有做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读不完的补习班;要是教育改革不成功,孩子没有那么多的作业,整天想着玩,那怎么得了;
幸好“教育改革是成功的”,高考才能成为全国教育的“指挥棒”——高考考什么,学校就教什么,孩子就读什么,千军万马围着高考转,每年两季考得晕天暗地,要是教育改革不成功,没有的指挥棒,学校要怎么教?孩子要怎么读?可怕;
幸好“教育改革是成功的”,大大小小的教育官员才会机会出外考察,才能在酒桌上畅饮,才能吃教材、基建的回扣,甚至是吃学生;要是教育改革不成功,他们吃什么?没有东西吃,谁还愿意来清水衙门来当官?
幸好“教育改革是成功的”,才可能有“希望工程”,才能让不少的穷人的孩子有几年书念,要是教育改革不成功,就不可能有“希望工程”,就有更多的孩子读不起书;
幸好“教育改革是成功的”,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才敢说:“教育改革是成功的”!
……
求求你,快别说了,再说我要恶心了!
相关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5/1223/03/25KIUBID0001124T.html
少搞点“工程”不行吗?
练洪洋
12月23日的《半月谈》采访了河北省一个“小康县”的三级书记,听他们说真话与假话。假话,当然就是写在材料里,向上面汇报的话;真话,就是事实。其出入之大,令人咋舌。
在三级书记的实话中,都提到一个全省的任务——“文明生态村”。县委书记说:我们汇报时说今年拿出2000多万元的资金来建设“文明生态村”,实际是县里连工资也开不出,哪有资金去搞建设?乡党委书记说:全乡都要搞,修路、绿化都要钱,这一下就要花费几十万元,这又是新的外债。村党支书记说:全村为搞“文明生态村”建设,修路借债十几万元,美化粉刷借债1.2万元,种树绿化花了6000元,村里集体一分收入也没有,全是负债。
这里,我不想就三级书记的假话、真话作评说,只想对所谓的“文明生态村”之类的“工程”说几句。
建设“文明生态村”好不好?当然好,农村都成了生态农村,农民都生活在洁净、美丽,具有良好生态环境里,富足安康,当然是求之不得。如果政府有钱,把农村建成花园,把农民变成庄园主,像欧洲许多国家的农民一样,开着小车去耕地,那才叫爽呢。可是,像河北省这样,省里一毛不拔,只往下发了一个文件,订了若干标准,叫农民自己掏钱、借钱,并且限时限日完成什么“文明生态村”,就值得商榷了。
说实在话,你们别总以为农民傻,有钱也不知道享受。天底下,谁比谁傻?谁不知道把居住、生活环境搞好了,人也舒心?衣食足,而后知荣辱,有钱了,农民也知道要建“文明生态村”、“小康村”。可是,在当下的大部份农村来说,农民收入低支出大,教育、医疗、住房、养老……N座大山压在他们头上,幼有书读、病有所医、居者有屋、老有所养……都还遥遥无期,连中央也一再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大国之患——“三农”问题。你们还下文件,要他们借钱欠债大搞“面子工程”,于心何忍?!
不独在河北,政府热衷于搞各类的“工程”现象全国存在,大有泛滥成灾之势。扶贫、助学、医疗、建设、就业、出版……甚至是娱乐(如多少个一工程),都有什么“工程”。化而大之者,招兵买马,成立专门机构,进入行政运作,开动一切宣传工具,发动群众运动,声势浩大;小之者,下文件、搞仪式、派检查、作总结。时常所见的什么“××下乡工程”、“村村×工程”,政府拨专款,机关抽人员,大搞启动仪式,展开宣传攻势,一切搞得漂漂亮亮,可凭谁问实效几何?其实多半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或者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群众并不买账。当中的花费,如果是政府全额支付,浪费的是纳税人的钱,虽然是浪费,那还好一点,如果像“文明生态村”那样的“工程”,穷人、农民也要跟着倒霉,那可真是罪莫大焉。
执政为民,政府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好事。既然执政为民,那就要真正站在民的角度想问题,切切实实帮农民解决生计、医疗、教育、养老等老问题、大问题,而不要乱出点子,乱发文件,结果不但没帮上忙,还害了人。
相关新闻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5-12/23/content_3959326.htm
寄语发言人:可以不说,不要胡说!
练洪洋
最近,有关新闻发言人的新闻频频出现:几个部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培训,以及新发言人露面等等。12月20日国务院发言人携卫生部、公安部、教育部的新闻发言人见记者,并且纷纷表示高调表态。只有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说:新闻发言人不是什么都可以说的。(见12月21日《新京报》)
新闻发言人制度从大众传播学角度上说,它是一种大众传播行为。大众传播只要对一些问题给予重视,集中报道,就能影响公众舆论;从公共关系角度上说,它是一项公共关系活动,旨在组织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相互了解和信赖的关系,并通过双向的信息交流,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以取得理解、支持和合作;从公众权利角度上说,它更是政府、组织满足公众知情权的一种要求。
因此,西方政府、组织非常重视新闻发布工作,事无巨细都会主动联络媒体,发布新闻。我国也开始重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说明政府也开始注重民意感受和掌握舆论的主动权,这是向现代政治文明迈开的一大步。
但是我们要看到,一方面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中国还是新生事物,必定有种种的不足;另一方面,对于一个尚未从计划时代完全褪色的政府、组织来说,要达到行政的全透明,信息的全公开,主动向公众公布信息,还是有一个适应过程的。
记得两年前SARS流行时,情况变得非常糟,卫生部部长亲自答记者问,还信口雌黄,说没有这么回事,并请外国人放心来中国旅游。如果说这是旧事,那么原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前不久答记者问时向媒体曝光了教育收费情况,结果……部长尚且如此,我们又焉能对新闻发言人有“非份之想”呢。
在目前的现实下,我认为新闻发言人能够做到“可以不说,不能乱说”就已经不错了。说话有三重境界:什么都可以说、有所选择地说、胡说。我们的现实暂时还达不高什么都说的最高境界,那就如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所说的,有所选择地说吧,千万别睁着眼睛说瞎话——胡说。即使多点“无可奉告”也好过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一派胡言一万倍。如果新闻发言人经常用假话糊弄媒体,愚弄公众,那还不如不设这个制度好。
所以,新闻发言人的技巧、形象,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更深一层来说,就是各级政府、部门要有服务意识和执政为民的思想。否则再优秀的新闻发言人,也只是花瓶而已。
相关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5/1221/02/25FAP4SS0001124T.html
一位公民对违宪审查的三个祈愿
一位公民对违宪审查的三个祈愿
练洪洋
日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委员长会议完成了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的修订,并通过了《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见12月20日《新京报》)
这两个《工作程序》不但指示了违宪审查的路径,而且明确了普通公民的提请违宪审查的权利,从这个角度上说,这两个《工作程序》开启了我国法规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使中国向宪政迈出重要一步,是百姓之福,国家之福。
2003年5月,“孙志刚事件”之后,三名法学博士以普通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提请违宪审查;2004年5月,全国人大设立法规审查备案室;今天,全国人大完成对《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的修订,并通过《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我们仿佛看到了法治的脚步,正一步步朝我们走来,令人欣慰。
在这里,我希望这两个《工作程序》可以承担起违宪审查的重任,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宪政和政治文明建设。
作为一位普通公民,对于违宪审查尚有三个祈愿。
一是应该遵照国际惯例和普世价值观,让宪法的条款回归本义。宪法规范作为法律体系的“元规则”,决定了其条款的抽象化,缺乏可操作性。正因为如此,有不少宪法条款在实践当中被立法机关或者政府、部门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加以限制、肢解,甚至被偷梁换柱,使到宪法许多条款成为一纸空文,公民难以真正享受到宪法规定的权利。如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就有许多条款就被附缠了种种严格甚至是苛刻的条件,使到公民的这些权利名存实亡。
如果公民不能在公开场合(包括各种形式的传媒)上自由地发表思想(不光用嘴说,还应该包括写作、摄影、电影、戏剧等等),也叫做有言论自由的话,那么还有什么叫违宪?违宪审查又有什么意义?所以,在违宪审查起步时,就要用国际惯例和普世价值观来厘清宪法条文的本义,避免太多有关违宪与否的争议发生。
二是应该扩大违宪审查的范围。我们可以看到,人大这次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列入违宪审查的范畴,这恐怕是不够的。即使是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出乎种种利益考虑,也未必合宪,有些法律时过境迁之后更有明显的宪法现象。一部集会游行示威法,就有多处不合宪之嫌,而且,这样的法律远不止一部。
如果人大制订的法律存在违宪现象,又不在审查之列,这种违宪审查制度又怎能说是完善的呢?
三是违宪审查的程序除了固定的,还应该是可知的、可诉的。人大设立备案审查室,对法规等进行违宪审查,谁又来监督这个审查备案室的工作呢?没有监督,何来公平?没有程度正义,焉能保障实质正义?这是不二法则。窃以为,在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制衡与监督机制之前,有必要让公众、社会来行使这个职责——人大的违宪审查要增加工作透明度,不但与违宪审查提起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信息,还要在适当时机向公众汇报,接受公众的质疑与监督,以确保审查在公众的监督的阳光下进行。
同时,还必须保证是可诉的,如果违宪审查的提起者对于人大审查备案室的工作表示不满,还必须有一个途径可以保障对审查工作进行投诉,甚至是“审查”。
当然,违宪审查只是蹒跚学步,我们还不能过于苛求,但我们还是有必要表达观点,让违宪审查不至于南橘北枳。
相关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5/1220/02/25COBK420001124T.html
犯错的权利与容忍的阀值
练洪洋
义乌市人大代表金惠良酒后驾车滋事,并殴打前来处理的交警,受到治安拘留7天的处理。记者就此事征求有关人士的看法,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吴静波对此有些激动,回答说:“人大代表也是人,要允许人犯错。”(见12月16日《东方早报》)
西谚说:年轻人犯错,上帝也会原谅。中国古语亦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伟人毛泽东曾说过:有错就改,还是好同志。这些都说明人都有犯错的权利,知错能改,亡羊补牢,下次不再犯,也就算了。
可是,同人不同命,同样的错误,发生在不同人身上,就会有不同的效果,公众也存在一个容忍阀值高低的问题。
回到正题,如果金惠良只是一个喝了酒就不知所为的酒鬼,或者只是一个富村子的支书,那他的借酒耍疯、袭击警察的行为都不足为奇,况且他还为自己的鲁莽付出了代价。可是,他的头上还有一个头衔: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行为如此不检,公众的容忍阀值就骤然降低了——这则新闻在搜狐网新闻频道挂出,网友跟帖如云,骂声如潮,在网友态度调查中,有17000多网友参与投票,16800多投票谴责金氏的行为(至15日14时),足见公众对此的态度有多鲜明、一致。
诚如义乌市人大办公室主任所言,“人大代表也是人”,但我要说,人大代表不是普通人!按照道理,人大代表就是人民选举出来,代表人民行使权利的人,他们应该是一群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佳的优秀公民,至少应该知法守法吧,只有这样人民才放心把手中的权利委托给他们,叫他们代替行使。可是,像金惠良这种人大代表,连知法守法这条普通公民都应该遵守的底线都不能恪守,他还能当谁的代表,代表谁?人民群众还能指望这种人为自己代言么?对这种代表宽容不是等于亵渎自己的政治权利么?
谁都知道,政治人物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但是对于公众而言,既然你要享受政治权利所带来额外的物质、精神附加值,你就必须比普通人多付出一些成本,如个人的自由、权利、隐私等成本,接受公众的监督。否则,你就不要涉及政治。正如美国一位前总统所言:怕热你就不要进厨房。
与公众的宽容的低阀值相反,有关方面对此表现出极高的容忍度,义乌市人大办公室主任不但替金氏辩护,还要求媒体不要过度渲染。作为人大官员,居然如此轻饶胡作非为的人大代表,与公众的意见格格不入,人们难免要怀疑这是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才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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